“赚了这么多,却不给作者钱?
黑心资本家!
支持作者维权,加油!”
看着他们留言,我脸上浮现出一个笑容。
这一次,我绝不会再让你们吸血我了。
我本以为可以很快拿回属于我的一切。
可我没想到,两天后,夕夕工作室发布了声明。
“社媒平台上出现的漫画作者喵喵,并非夕夕工作室旗下作者喵喵。”
“此人疑似剽窃盗稿,泄露商业机密,请大家注意甄别,我方也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。”
与此同时,一个做真正的喵喵的账号也发布了一条视频。
林妙月对着摄像头哭得梨花带雨。
“大家好,我是漫画作者喵喵。”
“我是一个新人作者,对于我来说,作品就像是我的孩子一样。”
“我从没有想过,我的亲姐姐会冒领我的笔名,剽窃我未发布的片段,还偷走了我的手稿。”
“她口口声声说夕夕工作室没有给过她稿酬,可她根本不是工作室的签约画手啊!”
她一边哭诉,一边展示了一份作品签约合同。
落款签下的名字赫然是林妙月,不是我。
怎么可能?
签合同的人应该是我才对啊!
我感觉浑身血液逆流,急忙奔回了地下室。
我慌乱地在抽屉中翻找着,却找不到任何合同的痕迹。
我搜寻着记忆,终于想起,在我签了那份没有公章纸质合同后,男友就拿走声称替我保管了起来。
原来他们从那个时候就在骗我了。
也就是说,我辛苦创作的作品,实际上全部是以我妹妹的名字签约发布,属于我的妹妹。
我拼命地找着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的蛛丝马迹,可是没有。
作品全部是被妹妹用硬盘拷贝走的,我连交稿的记录都找不到。
我浑身发冷,愣在了原地。
一切又回到了原点。
与前世一样,林秒月凭借甜美可爱的长相和我作品的加持火遍了全网。
她成为无数漫画爱好者的女神,而我被扒出了全部个人信息,陷入了网暴风波。
“这个丑陋的女人一定是嫉妒女神又漂亮又有才华。”
“她以为剽窃几张稿子就能证明自己是作者?
人家都是签了合同的,真是又蠢又坏。”
除了这些恶毒的言语,恶毒的诅咒和遗照也是层出不穷。
甚至走在路上,我也遭遇过狂热漫画粉的攻击和辱骂。
在我精神濒临崩溃的时候,妹妹拉着男友的手回了地下室。
他们在我面前搂抱在了一起,耀武扬威地看着我。
“林妙月,这还没完呢。”
“等着我们告你吧。”
她故意把我的话,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了我。
男朋友眼里闪过嘲弄,大发慈悲地开了口。
“你看看你,长得不如妙月也就算了,还没有她聪明懂事,如果不是看你会画画的份上,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。
我连跟你说话都觉得恶心。”
“你不懂,我们是用心良苦。
妙月形象好,她用你的笔名才能吸粉,为我们工作室赚大钱。”